大数据应用最具创新力人物评选活动是由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主办的国家级专项奖。最早设立于2015年,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过组委会筛选、专家初审、专家终审三个环节,最终评选出十名获奖者并对他们进行表彰和奖励。
活动宗旨
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总结一年来中国大数据发展的趋势,展现其对各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刻变革和影响,鼓励行业理念创新和科技进步,倡导诚信、开放、创新、分享的大数据应用精神,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为大数据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精英人才。
主办单位
评选活动由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主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组织行业资深专家、教授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原则
评选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活动组委会邀请行业内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团,从筛选、审核和终评等环节给予指导和评审,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与专业性。
参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大数据应用领域有着科技创新或突出贡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管理者。
参选条件
一、为推动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做出杰出贡献并引起广泛关注。
二、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行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
三、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开创新局面。
推荐方式
候选人征集方式包括自荐、社会推荐、企业推荐。
评选标准
一、领导才能:具有能证明其在大数据分析领域做出过突破性工作的证据,如担任过负责软件工程的主要研发人员、程序员、研发团队带头人等。
二、科研成果:具有能证明其在遵循既定计划与目标的前提下,曾取得过重大研究成果的证据。
三、创新目标:具有能证明其拥有创新性和独特性的分析技术的证据。
四、个人能力:具有协调企业内部资源以促进企业的整体分析程序的能力。
五、杰出技能:具有能证明其致力于提高企业的各类用户的分析技能水平的证据。
六、远见卓识:具有能证明其在分析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远见卓识的证据。
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分数,取前十名。获奖者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15万元。
其他
一、评委会成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本次评选不向参评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评选细则由大数据应用最具创新力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数据应用最具创新力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21年12月4日